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凤山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钛石膏回填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的钛白粉主要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橡胶和化纤等工业,在其钛白粉生产过程中,面临钛石膏产生量大、处置能力不足以及贮存条件有限等问题。
凤山矿坑位于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境内,经过多年的露天开采,已形成一个SN向最长800 m左右,EW向最宽300 m左右,底面标高最低10 m左右的不规则多边形凹陷露天采坑,目前矿山已经闭坑,并于2017年9月提交了闭坑地质报告。采矿过后遗留的巨大矿坑严重破坏了山区的自然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还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使原本林地寸草不生,对周围景观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企业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人的责任,对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恢复治理。根据凤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前期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报告,设计采用削坡减载、场地平整(包括采坑回填)、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和复绿工程等对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其中,根据设计采坑回填所需的回填材料大部需要外购,因此治理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很长的工期。在这个契机下,安徽金星钛白公司拟将其生产的钛石膏作为凤山矿坑生态恢复治理回填料,这样既解决了金星钛白公司钛石膏堆存的现实紧迫性问题,避免新建钛石膏堆场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花费巨大的征地费用和破坏生态环境,同时又为凤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解决了回填料源问题,节省了大量生态恢复治理资金和缩短了施工工期,为凤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均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对社会和周边生态也具有重大的环保意义。
2018年6月,受金星钛白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钛石膏回填凤山矿坑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出具《凤山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钛石膏回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期,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安徽金星钛白公司钛石膏回填凤山采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并出具《安徽金星钛白公司钛石膏回填凤山采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2018年7月6日,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局以马慈环审[2018]1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
2020年8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凤山矿坑固体废物属性验证报告》。
2020年9月,根据《环评报告表》中国家铁精矿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本项目回填的钛石膏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此外,根据南京环科所出具的《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凤山矿坑固体废物属性调查报告》和《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凤山矿坑固体废物属性验证报告》,本项目回填的钛石膏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星钛白公司组织召开“关于凤山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钛石膏回填项目专家咨询会”,并形成《关于凤山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钛石膏回填项目的专家咨询意见》,明确凤山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钛石膏回填项目可参照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的封场要求进行填埋效果评估。
2020年9月,在该项目完成封场工作后,金星钛白公司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附2013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标准修改单)(GB 18599-2001)Ⅰ类场的封场要求,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检测报告分析与标准对比等工作,结合专家研判意见综合评估凤山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钛石膏回填项目封场工作,基本符合GB 18599中Ⅰ类贮存、处置场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14日止。
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0555-3506575
受理电话:13470968161
联系人:黄经理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